一、指导思想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了提高省国资委机关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特别是增强委机关干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由于突发事件造成混乱局面,现结合国资委机关大楼实际情况,制定委机关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方案。
二、演练时间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3:30。
三、演练地点
委机关办公楼。
四、演练内容
1、火情报警;2、疏散人员;3、抢救档案资料;4、使用灭火器灭火;5、连接室内外消防给水灭火;6、办公大楼如遇到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时的综合演练。
五、器材准备和道路疏通
1、4kg干粉灭火器六个,2、65cm水带2盘,65cm水枪1支,3、委机关大楼前不能停放车辆。由邱建明负责。
六、演练现场组织分工
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在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总指挥:谢军
2、副总指挥:李丹 覃佐国 刘爱辉 罗建来
3、现场指挥:罗建来
4、报警员:阳戴遥
5、广播员:桂书恒
6、照 相:姚广平
7、楼层疏散、灭火救援组(共五组):
一楼组:联络员 钟武志
成 员 覃佐国 谭文超 邱建明 阳戴遥
二楼组:联络员 姚广平
成 员 吴剑波 石龙辉 高先祥 万 磊
三楼组:联络员 吕 琼
成 员 罗江帆 黄 旭 黄 震 冷 颖
四楼组:联络员 胡建辉
成 员 刘正平 胡 谦 李传建 刘 军
杨 翊 丁政宇 汪枫峰 吴建军
五楼组:联络员 石 伟
成 员 张小强 桂书恒 彭 轶 王 栋
七、演练具体操作程序
(一)召开演练动员会。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到二楼会议室集中,宣布要求,做好演练准备。
(二)演练科目一:使用灭火器灭火演练。在委机关大楼前,进行使用灭火器灭火演练。
(三)演练科目二:连接室外消防栓灭火演练。在委机关大楼前,进行连接室外消防栓灭火演练。
(四)演练科目三:假设机关办公大楼四楼发生火灾的综合演练。
1、火灾报警。报警员(由阳戴遥负责)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的同时,马上报告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汇报:“机关办公大楼四楼发生火灾”。
2、应急响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立即启动办公楼火灾发生处置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迅速召集委机关应急管理分队集合,迅速组织灭火战斗。
3、广播疏散。广播员(由桂书恒负责)告知“办公大楼四楼”出现火警,播放广播:“委机关大楼全体同志请注意,现在办公大楼四楼发生火灾,全体同志立即按办公楼火灾发生处置应急预案展开行动;外来办事人员及大楼工作人员从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委机关应急管理分队请立即到位”。
4、切断电源。通知电工(由邱建明负责)切断机关大楼主控制室电源。
5、疏散人员。二楼人员的疏散,由石龙辉、万磊负责。三楼人员的疏散,由吕琼负责。四楼、五楼人员的疏散,由彭轶、王栋负责。
6、侦察火情。使用委机关配有的应急照明工具、防护服、呼吸器等装备,从上至下,逐层搜查,侦察火情,查看人员是否疏散。由刘军、汪枫峰负责。
7、抢救挡案资料。重要档案资料的抢救转移。由罗江帆、王艳、冷颖负责。
8、连接水源。打开大楼室外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消防栓,利用室外消防给水进行灭火。由覃佐国、钟武志、姚广平、谭文超、邱建明、阳戴遥等负责。
9、使用室内消防栓灭火。打开4楼、5楼楼梯间消防栓箱,取出水带水枪,连接好消防栓,准备灭火。由胡建辉、石伟、刘正平、胡谦、丁政宇、张小强等负责。
10、使用灭火器灭火。使用二楼楼梯间的灭火器灭火,由吴剑波、高先祥负责。使用三楼楼梯间的灭火器灭火,由黄旭、黄震负责。使用四楼楼梯间的灭火器灭火,由吴建军、杨翊负责。
11、灭火结束。灭火结束,消防员清理现场。
八、演练结束
现场总指挥宣布:委机关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结束。
湖南省国资委应急办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