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刚委员:
您所提的《关于加快驻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步伐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将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试点工作要求,我们专门部署安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分步推进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目前取得明显进展。一是搭建省市多层级组织机构,专门协调推动驻湘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展开动员部署,座谈交流,从面上基本掌握了驻湘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总体情况。三是完善移交政策与措施。省层面已出台《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110号)。大部分市州已在前期调研及基本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地实际,基本制订了驻湘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四是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取得突破。目前,已有40余户驻湘央企正式启动水电分离移交工作,其中株洲推动2户央企实施供水供电改造、2户央企签订供水供电分离移交协议,长沙推动完成18户央企水电分离移交框架协议的签订,湘潭、岳阳、益阳、娄底、怀化等推动16户央企供电分离移交协议的签订,驻衡阳中核集团二七二社区、华联社区正在进行水电分离施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市州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市州及驻湘央企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驻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同推进驻湘央企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湖南省国资委
2015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省国资委改革改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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