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 索引号:430S00027/2011-7989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1-09-14
  •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名称:人事处

  • 机构名称:人事处
  • 负责人:何均宇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邮编:410011
  • 电话:82211535
  • 传真:82213521
  • 邮箱:rsc@hngzw.gov.cn
  • 网站:
  • 主要职能: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工资福利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定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与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职位设置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干部考核、考察、任免、奖惩、交流、辞职、退休、收入申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拟定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干部兼任出资企业董事、产权代表、监事人选,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承办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省委管理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兼职、退休等工作,承办学会、协会负责人备案、法人变更等工作。

      (四)拟定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干部人事调配计划,承办干部人事调配事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干部的工资、福利、保险、医疗待遇和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五)拟定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的相关审批手续,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年度统计报表工作。

      (六)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