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维稳处

  • 索引号:430S00027/2011-7989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1-09-14
  •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名称:安全维稳处

  • 机构名称:安全维稳处
  • 负责人:彭兴华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邮编:410011
  • 电话:82211085
  • 传真:82213521
  • 邮箱:awc@hngzw.gov.cn
  • 网站:
  • 主要职能:

      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调查处理;负责所监管企业综合治理、群众来访、维护稳定和反邪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省属监管企业的有关维护稳定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管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薪酬分配的重要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考核兑现。

      (三)组织开展监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整改。

      (四)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监管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参与省政府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指导所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实施安全生产台账管理。

      (六)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工作。

      (七)组织对监管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抓好监管企业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八)督导监管企业信访维稳事项排查、老户疑难信访事项处理,协调监管企业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监管企业办理交办的信访事项。

      (九)做好节假日、“两会”、大型活动等特护期间的值班备勤,调度监管企业搞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十)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协调和指导监管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以及进行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