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管理处

  • 索引号:430S00027/2011-7989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1-09-14
  •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名称:产权管理处

  • 机构名称:产权管理处
  • 负责人:张翔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七办公楼
  • 邮编:410011
  • 电话:82211767
  • 传真:82213521
  • 邮箱:cqc@hngzw.gov.cn
  • 网站:
  • 主要职能:
      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建立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产(股)权合作的商务谈判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省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全省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纠纷调处和资产划转、处置等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监管企业上述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事宜;汇总、分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则,负责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汇总分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情况。
      (三)研究拟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国有股东代表职责行为规范,依法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动态监管,研究提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市值管理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金、产(股)权变动、国有企业发债管理制度,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产(股)权变动和发债方案;参与研究国有企业债转股工作。
      (五)研究拟订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对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进行业务监管,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监测信息网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政策建议,推动全省产权交易机构的整合和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
      (六)推动和协调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研究拟定全省资产证券化有关配套政策,审核企业资产证券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推动和协调监管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对接合作,牵头组织和实施具体的对接合作商务谈判工作。
      (八)研究拟订授权范围内省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和政策建议,负责授权范围内省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研究提出省属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政策意见,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监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的管理。
      (十)负责相关业务工作的中介机构选聘及其服务的基础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市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