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 索引号:430S00027/2011-7988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1-09-14
  •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名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 机构名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 负责人:李艾东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
  • 邮编:410011
  • 电话:82211378
  • 传真:82213521
  • 邮箱:ysc@hngzw.gov.cn
  • 网站:http://www.nnltsw.com
  • 主要职能:

      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动态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承办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承办全省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并编制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考核评价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二)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管企业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认定和批复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并开展审计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对中介机构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执业质量监督。

      (三)建立和完善规范监管企业财务行为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的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监管企业月度财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与预测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订监管企业试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办法。

      (五)建立全省国有经济运行分析体系,综合研究、分析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牵头负责监管企业日常经济运行调度和动态分析;建立重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季度报告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六)指导监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制订监管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制订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有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按照授权,核准监管企业有关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事项。

      (七)制订和完善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备案和核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监管企业对外担保、抵押质押、金融衍生品投资、委托理财、对外捐赠等重大财务事项和相关融资事项进行核准或备案管理;指导监管企业完善重大财务事项内控制度。

      (八)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评价工作体系;归口联系省统计局和有关行业统计机构;负责全省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的布置、收集、汇总、审核、评价、分析和对外发布工作;编印全省国有资产和监管企业财务信息统计摘要和分析资料,研究分析国有资本结构和质量状况。

      (九)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的有关制度;制订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对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的有关职责、权力和义务等作出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对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年度述职及履职评估工作制度;提出监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建议。

      (十)负责协调监管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和评价监管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监管企业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任免等管理体系。

      (十一)负责预算财务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十二)指导市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国有企业预、决算报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工作。

      (十三)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