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资公司服务政企政资分开
推动移交企业改革取得成效
湖南国资公司成立一年多以来,牢牢把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省属国企改革资产接收处置和遗留问题处理平台功能,积极服务全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大局,着力配合省国资委调整布局结构、推进改革改制,移交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完善分类管理,服务政企政资分开有成效。公司成立以来,积极配合省国资委及有关产权单位,承接省直部门脱钩移交的有关资产,接收和处置省属国有企业剥离资产。截至目前,国资公司共接收企业38户,职工总数6290人,涉及厅局19个。为加强对移交企业的经营管理,国资公司以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为标准将移交企业分为3类:仍在开展正常主营业务的为生产经营类,共14户;已无实质生产经营活动,依靠自有房产、土地进行物业租赁并收取费用的为物业出租类,共12户;无生产经营、资产质量差且无收入来源,长期依靠财政或主管厅局拨款维持生产的为费用类,共4户。针对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与之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重点工作与经营目标,分类推进改革改制。
二、研究政策规范,夯实改革基础有成效。通过深入研究我省上一轮国企改革“1+11”政策思路,并向已完成改制的其他省属企业和兄弟省份学习取经,国资公司以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征询企业意见,研究起草了《所属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试行办法》。该办法对于移交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权完全退出或依法实施关闭破产、关闭注销的情形下,如何进行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对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适用范围、主要形式,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与关闭注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职工分流安置的步骤、有关费用的提留与支付、提留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人事档案的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明确了统一标准和规范,为所属企业改革改制及“僵尸企业”清理退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明确“三个一批”,推动改革改制有成效。按照“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整体思路,深入推动移交企业改革改制。一是创新发展一批。积极研究资产剥离、债务重组、员工持股与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创新发展路径,重点培养“种子”企业,强化市场竞争能力,谋划产业转型升级。二是重组整合一批。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针对部分企业资产“空转”、机构臃肿、人员冗积的实际,研究“空壳”企业整合、同厅局移交的职能相似企业整合、优势互补企业整合等多种方案,将一部分资产规模小、人员负担轻、历史问题少的企业整合成立物业管理租赁平台公司,对企业资产、人员、财务进行集中管理,再逐步完成各“空壳”企业的注销退出。三是清理退出一批。界定已停产或半停产、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 “僵尸企业”25户,涉及职工人数共计3,298人。有序实施清理退出,完成对“僵尸企业”清理退出所涉及的拖欠费用、在职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离退休人员安置费用、事转企补缴费用以及其他提留费用的测算,并就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积极与人社、财政等有关厅局对接。
四、解决遗留问题,维护大局稳定有成效。由于移交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维稳任务十分繁重,国资公司针对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人员结构、职工社保(事转企)、三供一业、近三年各项补助(专项资金)收入和企业当前困难等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共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106项,涉及经营、资金、资产、社保等14类,提出初步帮扶举措96项,全面摸清了移交企业的基本情况,为统筹解决各移交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依据。同时,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不稳定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的企业,专门成立了数个驻企业工作组,具体指导企业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做好职工群众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改革大局稳定。今年以来,累计向企业提供资金近500万元,通过与债权方沟通、谈判,减少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近400万元,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50余个;接待所属企业职工上访40多批1200多人次,现场应急处理涉稳事件6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