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向“市场化”和“实体化”转型,推进国有企业扁平化管理体制改革,减轻债务压力、防控债务风险,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不断增强投融资公司活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湘潭市国资委扎实推进政府和园区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及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根据《湘潭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战略重组行动方案》(潭办发〔2016〕41号)成立的国资国企改革战略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府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及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国资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协助分管国资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各园区管委会、政府各投融资公司分别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是加强调研。湘潭市国资委多次组织政府投融资公司、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召开清理整顿及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以函件形式就清理整顿及转型发展的有关工作先后征求了市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昭山、城发集团、产业集团等市直单位、园区管委会和市管国企意见。
三是确保落实。6月5日,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属集团公司清理整顿所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通知》(潭国资﹝2017﹞109号),要求各市管国有企业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有效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9月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整顿的通知》(潭国资﹝2017﹞109号),提出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目标;10月30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政府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及转型发展的意见》(潭政办发﹝2017﹞88号),对清理整顿及转型发展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11月7日,市国资委对各投融资公司下发《关于开展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潭国资﹝2017﹞251号),对园区发送《关于开展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的函》(潭国资函﹝2017﹞6-9号),进一步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各园区管委会和投融资公司高度重视市长交办工作,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了责任人,对市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进行研究落实,制定了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和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并经园区管委会和投融资公司董事会审定。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华经建投、高新集团、昭山投和综保投等4家园区公司清理整顿方案已在市国资委完成备案,城发集团、产业集团、交发集团和地产集团等4家市属集团公司清理整顿方案已报市国资委核准,完成了市长交办工作任务。全市共减少法人单位37家,其中注销18家,关闭7家,归并8家,合并2家,保留后的投融资公司级次不超过3级。